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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洛阳镇好儿童(好少年)、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6   点击:   来源:   作者:蒋春霞

关于开展洛阳镇好儿童(好少年)、优秀辅导员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的教育工作,鼓励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全镇少年儿童以及辅导员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和榜样。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好儿童、好少年和优秀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6-14岁,就读在本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少年儿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好儿童(好少年)由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考评择优推荐德智体等方面最优秀的少年儿童。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标准为: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扎实工作,能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成绩突出,注重理论研究,积极撰写相关论文。由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三、评选方法: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名额分配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

(二)如实完整填写《洛阳镇好儿童(好少年)申报表》(注:贴两寸免冠照片)、《洛阳镇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三)推荐表格于2014526日前交至镇政府团委办公室 (88****69)。

附:1、评选名额分配表

2、洛阳镇好儿童(好少年)申报表

3、洛阳镇优秀教师申报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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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好少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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