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洛阳”-“岑村杯”2014年洛阳镇职工歌(戏)曲大奖赛
通 知
岑村村党委、各党(总)支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繁荣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按照《关于深入开展“美丽洛阳”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洛委发〔2014〕9号)的要求,现制定《“美丽洛阳”-“岑村杯”2014年洛阳镇职工歌(戏)曲大奖赛实施方案》,希望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美丽洛阳”的各项建设事业,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助推我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美丽洛阳”-“岑村杯”2014年洛阳镇职工歌(戏)曲大奖赛实施方案
中共洛阳镇委员会
洛阳镇人民政府
附件:
“美丽洛阳”-“岑村杯”2014年洛阳镇职工歌(戏)曲大奖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大赛组委会)
本次活动是由中共洛阳镇委员会、洛阳镇人民政府、洛阳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主办,镇商会、文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承办,岑村村党委、岑村村委协办。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组委会,由镇商会、文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镇总工会、团委、妇联办公室,负责大赛具体工作。
二、参赛对象
三、大赛具体实施细则
(一)比赛办法与时间
1.演唱类型
歌曲:民族(美声)、通俗均可;
戏曲:剧种以京剧、锡剧、越剧、沪剧、黄梅戏为主,其他剧种不作为参赛范围。
2.比赛阶段:分预选赛、初赛、复赛、决赛四轮。
预选赛:6月中、下旬,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百人以上企业普遍开展,选出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优秀选手报名参加镇的初赛。
初赛:7月上旬开始分片进行,全镇南、中、北片区各一场,按分数择优录取进入复赛。
复赛:7月中、下旬进行。
决赛:8月上旬进行。
(二)参赛要求
1.每位参赛选手均演唱一首参赛歌(戏)曲,歌(戏)曲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曲目自选。
2.复赛参赛选手均为有伴奏演唱,初赛不作要求。
3.参赛歌曲时间为3-5分钟,初赛、复赛、决赛曲目不同,时间在5分钟内为宜。
4.报名参赛的选手服装化妆自备。
5.选手自备伴奏音乐(用U盘拷贝),并提前向组织方递交。
(三)评分细则
1.满分10分
初赛:音色及唱法6分,舞台表现4分。
复赛、决赛:音色及唱法4分,音准节奏4分,舞台表现2分。
2.评委组成
初赛评委5名,复赛评委5名,决赛评委7名。
(四)大赛奖项(所有奖项由决赛产生)
1.节目奖项
歌曲组: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
戏曲组:
第一名,奖金3000元;
第二名,奖金20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
其他参与人员发放纪念品一份。
2.依据各单位对大赛的重视程度、宣传发动和组织开展等情况,将评出三个优秀组织奖。
(五)活动宣传
从六月中旬开始宣传造势,采用门户网站、QQ群、微博、横幅、社区电子屏等方式全面铺开。
(六)报名办法
1.由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发动,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2.个人自由报名,可以通过网站报名。
网站:www.czluoyang.gov***,联系电话:88****69、88****23、88****29。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参赛选手填写职工歌(戏)曲大奖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于6月30日前报送至镇总工会、团委、妇联办公室或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y****tw@126***。
初赛、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洛阳镇职工歌(戏)曲大奖赛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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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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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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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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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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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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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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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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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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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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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类型 |
美声( )民族( )通俗( )其他( ) 戏种( ) | ||||
参赛曲目 |
歌(戏)曲名称 |
时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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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伴奏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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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推荐 意见 |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
大赛组委会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