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 案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1.总则
1.1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档案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1.3 学校在重要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档案管理体制
2.1 学校必须建立档案工作,成立综合档案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学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综合档案室的日常工作和各项具体的档案工作事项。
2.2 档案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档案专业知识。
2.3 档案室由学校领导分管,并纳入主管领导的目标和岗位职责。
2.4 各科室应确定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并按时向档案室移交。
3.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3.1 学校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以及人事、财会、设备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都必须向档案室移交。归档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按归档制度的规定执行。
3.2 根据学校档案的种类、数量,制定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
3.3 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移交必须纳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档案的管理
4.1 档案的分类。学校档案分为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教育教学类、设备仪器类、基本建设类、校办企业类、会计档案类、声像实物类、教师业务档案九种门类。
4.2 档案编目。学校档案室应编制室藏全部档案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
4.3 档案鉴定。根据上级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和定期两种。
档案鉴定工作分两次进行:归档前对文件材料价值进行鉴定;归档后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及时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
4.4 档案统计。建立档案统计工作,编制档案基本情况统计表,对档案数量、档案借阅人次、档案利用效果、档案编研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准确无误。
4.5 档案库房管理。配备专门库房,做好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防虫等防护工作。
4.5.1 档案存放应有铁制箱柜,排列有序,并编制档案存放示意图。
4.5.2 对照片、胶片、磁带等特殊载体的档案必须配备特制的设备进行管理。
4.5.3 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6 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储学校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交接凭证,检查记录和全宗指南等。
4.7 档案管理现代化应纳入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步发展,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5.开发档案信息
5.1 在学校内部可实行档案开架阅览。
5.2 学校档案室应根据需要编辑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5.3 在档案信息开发与提供利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6.附则
6.1 本细则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补充。
6.2 本细则由XXX学校负责解释。
6.3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