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发〔2014〕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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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我局和各校(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树立健康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的《武进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同时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并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节电节水节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电梯、电开水器等耗能设备开启数量和时间。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节约照明用电。加强节水管理和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型单位。加强粮食和其他副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管理,完善食堂备餐就餐和节约粮食制度。大力开展“节水节电节粮”教育,积极开展“光盘行动”、“争当节水节电标兵”等评比活动,进一步珍惜资源,杜绝浪费。 二、加强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管理。各单位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不断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所有办公用房严格按规定分配使用,办公用房内的办公桌椅等配备做到简朴实用,并且要逐一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账。对于闲置用房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经单位领导集体商议决定,且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文件修改、公文传输、表格等尽可能采用电子方式进行。所有办公用品都要建立财产登记制度,加强管理和维护。 四、加强电话管理。严禁个人私事使用单位电话,公务事项做到言简意赅。除特殊需要外,一般性会议通知全部采用网上通知或短信方式进行。使用传真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五、加强公车管理。公车由使用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实行节假日封存管理和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集体外出由单位分管领导统一安排,集中乘车。健全公车使用登记台账,推行公车单车油耗核算。驾驶员要科学驾驶,遵守交规,节省维修费、燃油费,严禁违规停放、闯红灯导致罚款行为。车辆在指定单位进行维修,并开具设备更换和维修单。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违规私购公车 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教育系统内的活动,正常用餐前结束且距离较短的一律不安排就餐;如需用餐的,全部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得超标准用餐。教育系统外的接待,一律以上级公函或区教育局办公室的通知安排为准,餐饮、住宿、陪同人数等严格按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的《武进区公务接待工作暂行规定》(武办发[2014]90号,见附件1)执行。公务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的开展。安排外出考察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七、加强公务活动管理。所有检查、会议、活动等一律不组织人员迎送,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接见合影,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场布置须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发放材料袋、笔和记录本。确需宣传学校办学有关内容的,有电子屏的学校可以利用电子屏进行流动播放。凡可通过电话、网络沟通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安排出差。上级要求参加的活动,要按标准食宿和乘坐交通工具。 八、加强经费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预算制度和申报审批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项经费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差旅、接待内部审批制度,差旅费、接待费报销时必须附区教育局安排的文件或单位通知安排的文本记录。食堂要设立专账,并接受财政监管。严禁任何单位、任何学校、任何人员挪用经费,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用公款购赠年货节礼、有价证券、各种购物消费卡。一律不准发放没有上级文件依据的津贴、补贴、福利、奖金,一律不准发放节礼、节日慰问金或物品等(慰问老、弱、病、困群众除外)。各校(园)资产处置必须经区教育局审批,由区教育局统筹做好各校废旧设备的调配利用。 九、加强决策行为管理。各单位在购置或建设维修时,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充分考虑实际效果,避免重复购置、重复建设或出现“华而不实”现象,造成浪费。 十、加强责任追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从严从简、依法依规、总量控制、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深化改革的原则,同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对违反本规定造成浪费的,严格按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的《武进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十一、其他事项要求。各单位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单位,组织各类活动,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化氛围。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方面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事项,严格按区委、区政府新出台的《武进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武发[2014]108号,见附件2)执行。 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武进区公务接待工作暂行规定(武办发〔2014〕90号) 附件2:武进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武发〔2014〕108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办理、 加强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文件办理及精简会议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文件办理、加强会议管理,细化工作程序和提高工作效能,同时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并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规范行文程序,提升公文质效 1、局科室向各校(园)发送公文。局科室向各校(园)发送公文,必须先代拟文稿,经办公室核稿后,及时逐级送呈有关领导审签。未经审核签字,不得越级直接呈送领导。局领导签发后,白头文件交办公室进行复核后发送;红头文件必须登记编号,然后将原稿(包括保密审查单)交办公室进行复核,正式文件按规定份数打印并盖章后留存,最后发送。公文发送必须通过武进教育信息网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办公室账号发送至各校(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校发送公文。 2、各校(园)向区教育局请示工作。各校(园)向区教育局请示工作,应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类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不得多头主送。请示类公文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程序报送到局相关责任科室,除局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原则上不直接报送局领导个人。为便于联系,请示类公文上报时,须在文件正文后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各校(园)和局直属事业单位要求以局名义行文。各校(园)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以区教育局名义行文的,应先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代拟文稿,附齐有关文件、资料等行文依据,按请示类公文办理程序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审核,不能越级上报。待请示类公文办理程序完毕(领导批示同意)后再进入发文程序。 4、各校(园)报送区教育局的各类材料。各校(园)报送区教育局的各类工作简报、专刊及一般例行性工作情况报告等要从严控制。如确需报送的,送区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办理。 二、严格会议审批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会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的《武进区区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武办发[2014]93号,见附件),加强对会议安排的计划统筹,着力压减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的会,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尽量合并。 2、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凡局科室组织的会议及学校举办、承办的如校庆、竣工庆典等需局领导出席的会议,必须由组织的科室或主办单位按程序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审批单》,由区教育局办公室审定,呈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列入区教育局主要活动安排表。会议一经审批,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地点、规模等。 3、严格会议费用预算管理。主要实行“七个严禁”:一是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星级宾馆等场所召开会议;二是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三是严禁转嫁、摊派会议费用;四是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五是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六是严禁发放或变相发放纪念品;七是严禁借会议之机用公款组织旅游或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对于未经批准的会议,一律不得安排会议经费,违者予以严肃查处。 4、加强会风会纪管理。主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组织人员与会,未经批准,严禁派他人代为参加,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二是严肃会场纪律,注重会议质量。会议期间,严禁喧哗、窃窃私语,严禁随意走动,严禁接听电话。三是与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入场完毕,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四是区教育局办公室要对会议的会风会纪进行督查,并将到会情况及督查情况及时上报会议主持人进行通报,以会风转变带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五是会议安排部署的事项,要贯彻落实到位,确保会议取得实效。 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武进区区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武办发〔2014〕93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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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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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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