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阳光生活”班歌合唱比赛
洛阳初级中学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班歌合唱比赛方案
一、 活动思想:
为贯彻学校办学理念“让学习生活充满阳光”,通过确定班歌,培养同学们具有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能在参加活动丰富自我生活的同时,也能从中能提升自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艺术审美观。
二、活动目的:
通过生动广泛的合唱活动,激发学生的爱校爱班热情,引领学生从小树立阳光的生活信念,增强实现创阳光校园、建阳光班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同学们的集体意识,增加班级凝聚力,借此活动使阳光歌声传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使广大师生感受阳光生活。
二、活动口号: 唱响阳光生活
三、参与对象:初一至初三全体学生
四、活动具体要求:
1、 参赛组队要求:各班全体学生均需参加,自带伴奏带。(注:伴奏带不可有原声,可提前发至邮箱11****20@qq***,标注好班级)
2、 参赛歌曲要求:自选一首健康向上,难易程度适中,彰显个性,时间在3—5分钟的歌曲作为班歌,唱响阳光,展现阳光风采。
3、 参赛服装要求:服装穿着整齐、得体,舞台形象落落大方,体现良好精神风貌。
4、 参赛形式要求:参赛队要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还可安排领唱或采用多种演唱形式,可进行适当创新,并建议比赛过程中有肢体动作表演。
五、比赛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1、比赛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各参赛队最后得分取各评委给分的平均分。
(1)入场退场队形秩序:满分10分
(2)指挥综合能力:满分20分
(3)声音响度:满分10分
(4)整体合唱质量:满分20分
(5)领唱者效果:满分10分
(6)整体精神面貌:满分20分
(7)创新程度(如队列队形、演唱形式):满分10分
注:合唱比赛采用100分制来评比
2、奖项设置:各年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具体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 |
参加对象 |
活动地点 |
观摩学生 |
评委 |
12.24(周三) |
初一年级 |
会议中心 |
初一全体学生 |
毛卫国、吴玉波、彭瑶、沈黎、莫亚芬、杨华英 |
12.25(周四) |
初二年级 |
会议中心 |
初二全体学生 |
顾红玉、蒋春霞、彭瑶、沈黎、陆燕妮、徐 晔 |
12.26(周五) |
初三年级 |
会议中心 |
初三全体学生 |
陆卫刚、张志刚、彭瑶、沈黎、戈利燕、戚高峰 |
八、 活动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次歌咏比赛有序开展,全校教师要积极参、通力合作,要坚持正面导向,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和效果,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和学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影响。
2、班主任针对本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歌曲,在班级里利用课间、班会等时间进行播放,达到耳熟能唱的效果。
3、要注重此次活动的安全工作,在各个阶段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4、各班接到通知后,合理安排时间排练。
洛阳中学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