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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发布时间:2014-12-08   点击:   来源:   作者:蒋春霞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洛阳初中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24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开展201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于近两周将全面开展以“法律为生命护航”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125的升旗仪式上,八年级级部主任冯华忠作了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的国旗下讲话。冯主任先从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说起,指出在中学校园里,有不良品行的学生虽属少数,但负面作用大,经常干扰学校和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带坏其他同学,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学校虽然还没有出现违法犯罪现象,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因此他希望同学们能严格遵守“十个禁止”,反思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习惯,坚决改正不良品行,决不让其任意发展,并认真学法、守法,现在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将来成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升旗仪式最后,由顾红玉校长宣读上周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毛卫国副校长为获奖班级班主任颁发流动红旗。

未来的两周内,我校将在校园内以悬挂横幅等方式营造普法宣传氛围的基础上,陆续开展组织观看法制宣传展板、印发相关宪法等法律知识材料向社区家庭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聆听“法律为生命护航”法制报告会等一系列活动,从而真正让法制宣传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也更好地为孩子们的安全成长助力加油,体现我校“让学习生活充满阳光”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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