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人〔2015〕9号 |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 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15〕4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对象 全区各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2015年8月底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在申报范围。 民办学校中关系挂靠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人事代理的聘用教师和幼儿园非公办编制的专任教师(必须连续聘用在现工作岗位上)可以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报办法 市局文件规定,今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采用教师自主申报,单位在核定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空岗情况和多元评价结果按不超过50%比例择优推荐评审的办法。 按市局文件精神,我区对全区各类学校分别按一定比例核定并下达中、高级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各校中、高级推荐数只能等于或小于推荐名额数。同一单位不同学段名额不能互相借用,高级名额也不能借用于中级名额。 各单位必须成立7—11人组成的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校长应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按市局文件精神和区教育局的部署严格做好申报人员的择优推荐工作 。对照条件,注重实绩,好中选优,严格按程序产生推荐对象。 三、职评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 2.4月初,召开全区职评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市职评会议精神,解读政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1)《2015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纸质、电子稿各一份); (2)教育理论考核与教科研水平测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2〕62号),其中教育理论考核50元/人,教科研水平测试50元/人。 4.5月7—8日,以校为单位,到常州幼儿师范学校领取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准考证。 5. 6.5月中旬,网上公布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各辖(市)区中、高级通过人员名单。通过人员(申报高级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须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8.5月下旬,学校组织做好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学生满意度测评”、“教师政治思想表现考核”和“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学校必须安排2名中层以上领导作为测评人员到场,随机测评。参与测评的学生为申报人员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只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申报人员免测,网上申报上传时此材料由《教师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代替。 9.5月下旬,区教育局组织2015年拟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形式:规定时间和内容,指定地点借班上课。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另行通知。 10. 6月上旬,以校为单位报送并领取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四公开” 汇报材料(纸质一份); (2)《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审核、盖章; (3)领取《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单等有关职评材料。 (4)缴纳职称评审费,高级400元/人,一级200元/人; 11.6月下旬,以校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报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表每人一份); (2)所有申报中、高级人员均需上交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反面写清单位、姓名、拟评职称、学科)。 12.6月,各校申报中、高级人员上传评审材料(6月份从评审系统中下载使用方法和附件模板);学校网上公示评审材料;学校完成三级审核;区教育局审核资格条件并上报申报晋升人员名单,完成评审材料上传工作。 13.7月至8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网络评审。 四、有关事项 1.校内兼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申报人员及研究生初定一级教师人员一并计数,受本单位申报名额限制。 2.申报者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作出真实的相应等第。从2012年起,学校每年必须对教师进行一次教学质量综合考评, 2015年申报者至少需提供4张教学质量综合考评表(2012年前、2012年、2013年、2014年,共计4张)。 3.2015年拟晋升中级、高级职务人员均应提供5张《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每证计24学时)。 4.关于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性问题,严格按照市局文件规定执行,不符合者不得申报。 5.关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要求,根据《 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行) 》 要求,在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确定为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6.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轮岗交流问题,根据武教人〔2011〕10号、〔2014〕1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经研究作如下规定,从2012年起,凡属于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中应交流的对象,在申报评审一级、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时可不作这方面要求,但取得一级或高级职称资格后在岗位聘任时必须有局文件认可的交流经历,否则不予聘任。 2015年职评条件较往年有较多变化,希各校及相关人员认真研读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职评各项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初定及中职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另行发文通知。 咨询电话:86****92 86****12 附件1:2015年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择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常教人〔2015〕4号文件及附件 附件3:常教人〔2015〕5号文件及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
栏目列表
最新文章
- 穿越千年,体验拓印之美05-03
- 洛初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领导及党支部委员民主测…04-30
- 洛初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领导及党支部委员民主测…04-30
- 洛初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领导及党支部委员民主测…04-30
- 学习航天精神,拥抱星辰大海04-29
- 2024-2025学年校级领导和党组委员公开述职报告04-29
- 2025 年武进区初中历史学科优质课比赛结果公示04-29
- 2025年武进区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优质课比赛结果公示…04-29
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24
点击:
来源:
作者:沈燕芳
附件: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43号 邮编:213104 电话:0519-88799198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