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人〔2015〕10号 |
关于印发《武进区中小学校本培训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校本培训工作,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校本培训考核评估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特制定《武进区中小学校本培训考核评估细则》(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本着“立足课堂、聚焦问题、助力成长”的原则,基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基于教师的发展基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以推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大力提升区域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 二、考核评估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三、考核评估内容 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培训实施、培训成效、创新辐射四项。 四、考核评估方法 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结合开展座谈、现场观摩、问卷调查的方法打分。每年年初,学校提交校本培训实施方案,年底提交校本培训工作总结。 五、考核评估等次 校本培训考核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考核评估奖励 对校本培训考核评估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学校分别认定校本培训学时为36、30、24学时。对于考核评估结果优秀的学校,工作突出的校长、教师及优秀项目和项目负责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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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武进区中小学校本培训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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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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