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初中关于开展“万名少年争当‘武进好少年’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中队(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少先队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品德高尚、富有理想、文明有礼、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好少年,区少工委决定开展第二届“好少年”成长在武进暨争当“武进好少年”展评活动。现将我校将开展的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立志向 有梦想争当“武进好少年”
二、评选范围
七、八年级少先队员(6—14周岁)
三、评选条件
1. 爱祖国,有报国梦,对党有朴素感情,能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并体现在学习和生活中。
2. 爱学习,有科学梦,努力学习,追求科学,勤于思考,兴趣广泛,特长突出。
3. 爱劳动,有创造梦,勤于动手,乐于创造,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4. 爱人民,有爱心,孝老爱亲,乐于助人,文明有礼,保护环境,节约节俭,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5. 爱红领巾,有少先队组织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为队集体尽责,为小伙伴们服务。
四、活动内容与办法
(一)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我校将推选1名省级“江苏好少年”、10名市级“龙城好少年”,评选43名区级“武进好少年”。学校大队部组织发动,中队民主推荐与队员自我推荐相结合,各中队可以借助队活动课通过少先队员“我的进步我来讲”——讲述成长故事、“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好少年”、“荣誉证书我来争”——命名“好少年”等环节来展示。
(二)申报材料
上报材料应包括:①所有申报参加省、市、区级评选候选人的推荐表应按要求填写(必须贴好照片,学校统一加盖公章);②我校市级、区级好少年具体名额下发到各个班级,择优后上报;省级名额将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产生。③此次评选区级无需附证书等相关材料。④所有材料请于4月14日12:00前送至初一办蒋春霞老师处。
洛阳初级中学少先队大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