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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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旭
洛阳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
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实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同时学校内一切消防设施及配置的灭火器材、防火标志,除发生火警火灾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用他用。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严禁学生将火种带入校园。
6、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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