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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初级中学实验室、微机室防火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03   点击:   来源:   作者:孙旭

洛阳初级中学实验室、微机室防火制度

各实验室拥有大量教学设备,是学校重点防火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防火制度。
一、全体人员应有高度的防火意识,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其工作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乱拉电线。
二、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责任人为相应实验员和电教老师。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动。
三、每天下班前一定要关闭总电源。
四、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开关、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消除安全隐患。
五、实验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有明火的电器。
六、各楼层的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七、实验员、电教老师或安全责任人应保管好所配置的灭火器,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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