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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武进区“阳光体育大课间”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7   点击:   来源:   作者:周新宇

关于举行武进区“阳光体育大课间”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推进我区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展示我区中小学生精神面貌与校园体育文化。520日,我局在湟里初级中学召开了全区“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现场推进会,并决定10月份举行全区“阳光体育大课间”评比活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举行武进区“阳光体育大课间”评比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本次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二、评比内容

本校组织的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内容可以是广播操、武术操、校本开发特色操、跑步等;形式可以是以年级、班级按项目开展的体育活动等。要求组织管理好,内容形式新,锻炼效果实,学校特色明。

三、评比方法

1、第一阶段:1015日前,参评学校报送25分钟本校体育大课间活动现场录像视频光盘(具体录像要求见附件)和文本材料:①本校课程表、体育大课间活动安排时间表;②本校体育大课间活动的安排实施方案。

2、第二阶段:1025日后,根据参评学校第一阶段提供的视频及文本材料评比入围后,到入围学校进行第二阶段的现场观察(不预先通知,常态化察看)。

四、奖项设置

根据两阶段评比的综合得分情况,按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分别设“武进区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一、二、三等奖若干。

五、报送要求:

1、本次评比活动采用报送视频光盘和相关纸质文本材料的形式,报送的视频只需能反映本校大课间活动的真实情况即可,不必进行专业化拍摄和制作,但学生参与活动的整体画面必须在录像中体现。

2、报送的光盘要能在标准配置的计算机、DVD影碟机上播放,画面清晰。

3、光盘封面要注明报送学校名称。

4、参评学校必须于20151015日前,将制作好的光盘和文本材料报送局基教科1208室,联系人:张旭明, 联系电话:051986****78

附件:武进区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录像评比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9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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