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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初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2016.1修改)
发布时间:2016-01-20   点击:   来源:   作者:lwg

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2016.1修改:加粗下划线部分

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校制定并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已经年,现根据学校情况变化予以修订

一、政策依据:武教人[2009]30号和武教人[2009]31号文件。

二、范围和时间: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从2015年起执行本方案。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科学、民主管理学校,推动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基本原则是绩效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考核后发放,考核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1、德: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做到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2、能: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创新能力等。

3、勤: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出勤、执行学校制度,完成部门工作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4、绩:教育教学及其它工作取得的实绩。

5、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五、项目和标准

(一)基本奖,每人每年7000元,奖励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在编在岗人员。

(二) 常规考核奖,每人每年2000元(考核办法另

(三)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1、班主任基本津贴: 5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考核发放班主任聘任办法另附。

2、班主任职龄津贴:班主任职龄×8/=每月班主任职龄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发。

3、副校长津贴:根据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考核意见》考核合格后,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4倍发放。

4、中层干部津贴:中层正职550元/月,副职500元/月,考核合格后全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干部兼职时,选津贴最高一职全额发放,第二按80﹪发放,第三项起按50﹪发放)。

5、其它岗位津贴:团总支书记200元/月,团总支副书记150元/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00元/月,教研组长100元/月,备课组长8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发。

(四)工作量津贴分课时津贴、加班补贴和教辅后勤工作津贴三类

(1)课时津贴分备课津贴和上课津贴两种

备课津贴统一为每节教案4元。

上课津贴标准根据学科和年级分类:

a、九年级语、数、英13元/节,物、化11元/节,政、史10元/节,体育8元/节。

b、其他年级语、数、英11元/节,物9元/节,政、史8元/节。

c、其它学科7元/节(体育教师大课间活动等折合1节/周)。

d、到年龄教师,按实际工作量(含教学质量考核奖)奖额上浮15%。

(注:到年龄指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e、语数英教师跨年级上课时课时津贴均同d

f、到年龄教师在岗位调整时优先考虑晋升至高一档次。

g、社团活动课、各年级培优20元/次。

(2)加班补贴

经学校领导批准的教职工业余加班按天计算,每天补贴50元半天30元;

节假日外出带队(运动队除外)100元/天,半天50元。

(3)教辅后勤工作津贴

完成相应工作量时按7节/周、10元/节计发。

说明1、兼职管理图书、阅览、校园网、档案、实验室等另定

2、所有工作量津贴每月结算并公示。

(五)工作质量考核奖,分班主任考核、教学质量考核和毕业班考核三类

1、班主任考核奖

一等奖:150元/月;二等奖:100元/月;三等奖:60元/月考核办法另附。

2、教学质量考核奖:分中考学科期中、期末考试质量奖

(1)各学科标准:

语数英150元,初三物化110元,初二物理75元,初三政史55元,初一、初二政史45元。

(2)计奖办法(以平均分、优秀率、低分率三部分测算):

平均分奖:本次考试学科班平均-本次考试校平均+基准校平均-基准班平均=X,本学科增值=X×10元。

优秀率:本次考试班级优秀人数-班级基准优秀率人数=Y,本学科增值=Y×10元(以年级组总分名次确定,同一班级各学科增值数相同)

低分率:班级基准低分率人数-本次考试班级低分率人数=Z,本学科增值=Z×10元(以年级组总分名次确定,同一班级各学科增值数相同)

说明:

初一第一学期期中按标准发放,期末以期中考试为基准,第二学期以第一学期期中期末成绩为基准,初二以初一时的二次期未成绩为基准,初三以初二时的二次期未成绩为基准。

其中八、九年级物理、化学第一次分别以初一、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数学成绩为参照基准,以后每次考试以前一次考试成绩为基准。

优秀率、低分率总数分别为年级总人数的40﹪和15﹪,且保持比例不变。有学生转出平均分、优秀率人数、低分率人数均应重算。

转入学生不计在内。

其他学科按相应比例确定(即7元、5元、4元、3元)

如同一年级仅2个教师任教,某教师某班平均成绩年级第一名,且其余班级不是最后一名奖50元;如同一年级3个教师任教,某教师某班平均成绩为年级第一名或第二名,且其余班级不是最后一名奖50元或30元。

3、毕业班考核奖

(1)班级成果奖

a、计奖项目共项:提前录取前黄高中实验班6000元/生达前黄统招线奖4000元/生,录取前黄分配名额奖800元/生,达横林统招线奖500元/生,进全区前60%奖150元/生,班级高分学生每增1人奖1500元,班级低分学生每减1人奖1000元。

注:高分学生增加指进入中考区前30% 的学生超过核定到班的年级前6%的学生数,低分学生减少指中考385分以下人数低于核定到班的年级倒数15%学生数,以初二两次期末考试和初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为核算基础。

b、班级间分配办法:达前黄统招线、高分学生增加和低分学生减少三项奖金直接计入本班;其余奖项50﹪计入本班,剩余50﹪平均分配到各班。

c、任课教师参加任教班级奖金分配,按以下系数计算:语数外各1、物0.7、化0.65、政史各0.4、体育0.2。

(2)备课组优秀成果奖(以语、数、外为例,其余学科按前述系数发放)

a、与区平均相差2分以内,体育0.1分 时,奖励100元/班,相差1分以内,体育0.05分奖励150元/班

b、学科平均分达上区平均,奖励600元/班超过区平均时,每超过1分,加奖200元/班,依次类推。体育达或超区平均时,奖励200元/班

若校平均未达区平均而教师所教班级总平均达区平均,奖该教师500元

(3)若在初中教育质量评估中获一、二、三等奖和进步奖时,语数外教师得1500元/班、1200元/班、1000元/班800元/班,其余学科按(1) c中系数计发。其余教职工分别共享每人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4)中考校单科平均达片第一、二名时,分别奖语、数、英教师300元/班、200元/班,其余学科按 (1)c中系数计发。

注:班主任另发任职班级奖金总额的6﹪,不计入总成果奖。

(六)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

1、教育教学论文类

(1)获奖论文(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会组织的论文竞赛、年会论文)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校级

80元

60元

50元

区级

300元

200元

100元

市级

500元

300元

200元

省及以上

6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2)发表论文

a、比照同级别获奖论文等奖标准发放

b、由校负责部门查询“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审核

注: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或发表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

2、教育教学竞赛类

(1)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同一堂评优课以最高荣誉为准,不重复计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150元

120元

80元

区级

800元

300元

200元

市级

1000元

800元

500元

省及以上

1500元

1000元

800元

(2)优秀教案、教学设计、课件、网页制作、教育反思、自制实验、说课、教学案例等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60元

50元

30元

区级

200元

150元

100元

市级

400元

300元

200元

省级

500元

400元

300元

注:每人每学年教育教学论文类竞赛类奖金合计上限为1500元。

3、课题类

(1)课题结题

校级 600元 区级2000元 市级3000元 省级4000元

(校级课题结题作为评选优秀教研组的必要条件之一)

(2)课题获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区级

1000元

800元

600元

市级

1500元

1000元

800元

省级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注:(1)和(2)同时兼得。

4、竞赛辅导类(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项竞赛活动,奖辅导教师)

(1)现场作文大赛,书法、美术比赛,学生信息技术比赛(电子报刊,电脑绘画等)、演讲比赛、读书征文等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区级

80元

50元

30元

市级

100元

80元

50元

省级

200元

100元

80元

省以上

300元

2)学生发表于报章杂志的习作指导

区级 30元 市级 50元 省级 60元 国家级80元

3)DV大赛、“三独”比赛、中小学生短剧表演、英语电视口语比赛等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区级

200元

150元

100元

市级

300元

200元

150元

省级

400元

300元

200元

省以上

500元

(4)省“金钥匙”科技竞赛辅导员奖:区级200元 省级300元

5)区级“三模”科技竞赛团体奖

获奖名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 励

2000元

1500元

800元

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另定

6)上级组织的其它劳技、科技比赛等

区一等奖100元 二等奖80元 三等奖50元

市一等奖150元 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80元

7)“最美古诗词赏读大赛”、“童谣传唱、经典诵读大赛”辅导奖(团队)

区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800元 三等奖500元

级比赛同等级别获奖加200元,不重复发奖。

(以后新增设的奖项作相应参考)

5、荣誉类

(1)教学、学术类

a、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即在获得市、区级“五级梯队”学术荣誉当年奖励

级别

特后

学带

骨干

能手

新秀

市级

2000

1000元

800元

500元

500元

区级

800元

500元

校级

200元

b、在获得市、区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学术荣誉当年奖励

市级2000元 区级 1500元

c、区现代教育技术先进个人200元

d、教科研先进个人200元

e、校级“优秀备课组、教研组”奖励300元/人。

(2)其它荣誉:

区级100元,市级及以上200元

注:除学术荣誉(a)(b)外,凡上级已发奖金的,学校不再发放

▲奖励申报、审核和发放

撑材料,逾期不报的作自动放弃。

2、教务处审核《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审批表》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室审批。

3、校长室审定并批准成果奖金数额,交会计室造表并于年终统一发放。

4、如有本方案未列奖项,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七)竞技体育比赛奖,设教练员奖、运动员奖和相关费用报销补贴三个项目。

1、教练员奖

(1)参加武进区球类比赛奖:

a、基本奖:组队参赛,发基本奖500元;

b、名次奖:每超一个队,奖励200元,如果获第一名再加奖300元,获第二名加奖200元。

注:同年参加常州市比赛的,在武进区名次上高套二名,不重复发奖;

(2)参加武进区田径比赛奖:

按运动队名次发放奖金,标准如下表:

名次

奖金额

1名

12000元

2、3名

9000元

4、5名

8000元

6-8名

7000元

9-12名

6000元

13-15名

5000元

16-20名

4500元

21-30名

4000元

31-38名

3500元

注1:同年参加常州市田径赛的,在武进区名次上高套二名,不重复发奖;

注2:本奖金由主教练和教练共得,由主教练提出分配办法并造表,经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3)参加武进区冬锻三项奖:

以每项名次设奖,跳绳、踢毽1-2名500元,,3 -5名300元,,6 -8名200元;长跑1-5名500元,,6 -10名300元,,11名及后200元;不得名次时发参赛奖100元。

注:同年度参加市比赛:同名次加200元,不重复发奖。

4)参加常州市各项联赛同上。

5)新增项目另定

2、运动员奖

(1)田径队:团体总分列区1-10名时20元/分/生, 11名及后15元/分/生(集体项目奖金折半后)

(2)冬锻三项:第1名100元/生,2-8名60元;9名及后50元/生,不得名次时发参赛奖30元/生。

(3)其他队:1-4名200元/生,5-9名100元/生,10-15名60元/生;16名及后50元/生。

注1:运动员奖由主教练造表、教务处审核,校长室审批后由队长到财务处领取;注2:除田径队外,其他运动队教师奖由教务处造表后,由主教练到财务处领取。

3、相关费用补贴报销

运动员集中训练冷饮补贴5元/生/次

下列费用由学校统一报销:

(1)竞赛往返车旅费。如需学校安排车辆接送的,报分管校长指派或解决;

(2)运动员参赛费。由分管校长确定标准后按实报销,不再另发放伙食补贴;

(3)发生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由分管校长酌情解决。

4、说明

(1)训练和竞赛项目由学校确定,未经学校同意的参赛项目不在此奖励范围。

(2)运动队原则上每年整顿重组一次,每位教师一般只带一个队。

(3)教练员保持相对稳定,但因训练不力、多次参赛不出成绩的教练员替换后不再担任教练工作。

(4)田径队可设主教练和教练各1人,其余队均只设主教练1人,教练员、运动队组队和参赛名单报分管校长同意后由教务处备案。

(5)运动队集训方式分平时训练和暑假集中训练二种,平时训练包括课外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和赛前的强化训练三部分,由主教练实施,训练计划交教务处;

暑假集中训练时间为田径单项40天,田径集体项目10天,其他运动队酌定,

由体育教研组长将日期和各队运动员、教练员名单上报总务处和教务处。

(6)为便于及时结算,请各队在竞赛结束后将比赛秩序册交教务处负责人。

六、扣发因素

1、长病假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的50%计发。

2、教师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有有偿家教、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情节的,视情节轻重,扣发本人考核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50%。

3、每年病事假10天以内(含10天),扣每天50元10以上到30天,扣每天70元30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100元旷职半天扣200元、一天扣400元。病、事假的请假手续,按武进区教育局2015年文件精神执行。

七、上述奖励和扣发项目未注明考核标准的,考核办法另发。

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

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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