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正稿)
(2016.1修改:加粗下划线部分)
从2009年起,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学校制定并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已经多年,现根据学校情况变化予以修订。
一、政策依据:武教人[2009]30号和武教人[2009]31号文件。
二、范围和时间: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从2015年起执行本方案。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科学、民主管理学校,推动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基本原则是绩效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考核后发放,考核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1、德: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做到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2、能: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创新能力等。
3、勤: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出勤、执行学校制度,完成部门工作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4、绩:教育教学及其它工作取得的实绩。
5、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五、项目和标准:
(一)基本奖,每人每年7000元,奖励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在编在岗人员。
(二) 常规考核奖,每人每年2000元(考核办法另附)。
(三)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1、班主任基本津贴: 5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考核发放。班主任聘任办法另附。
2、班主任职龄津贴:班主任职龄×5元/月=每月班主任职龄津贴,职龄津贴上限为1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发。
3、副校长津贴:根据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考核意见》考核合格后,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4倍发放。
4、中层干部津贴:中层正职550元/月,副职500元/月,考核合格后全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干部兼职时,选津贴最高一职全额发放,第二按80﹪发放,第三项起按50﹪发放)。
5、其它岗位津贴:团总支书记200元/月,团总支副书记150元/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00元/月,教研组长100元/月,备课组长8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发。
(四)工作量津贴:分课时津贴、加班补贴和教辅后勤工作津贴三类。
(1)课时津贴:分备课津贴和上课津贴两种。
备课津贴统一为每节教案4元。
上课津贴标准根据学科和年级分类:
a、九年级语、数、英13元/节,物、化11元/节,政、史10元/节,体育8元/节。
b、其他年级语、数、英11元/节,物9元/节,政、史8元/节。
c、其它学科7元/节(体育教师大课间活动等折合1节/周)。
d、到年龄教师,按实际工作量(含教学质量考核奖)奖额上浮15%。
(注:到年龄指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e、语数英教师跨年级上课时课时津贴均同d。
f、到年龄教师在岗位调整时优先考虑晋升至高一档次。
g、社团活动课、各年级培优20元/次。
(2)加班补贴:
经学校领导批准的教职工业余加班按天计算,每天补贴50元,半天30元;
节假日外出带队(运动队除外)100元/天,半天50元。
(3)教辅后勤工作津贴:
完成相应工作量时按7节/周、10元/节计发。
(到年龄教师,按实际工作量奖额上浮15%。)
说明:1、兼职管理图书、阅览、校园网、档案、实验室等另定。
2、所有工作量津贴每月结算并公示。
(五)工作质量考核奖,分班主任考核、教学质量考核和毕业班考核三类:
1、班主任考核奖:
一等奖:180元/人,二等奖:130元/人,三等奖:90元/人。考核办法另附。
2、教学质量考核奖:分中考学科期中、期末考试质量奖。
(1)各学科标准:
语数英150元,初三物化110元,初二物理75元,初三政史55元,初一、初二政史45元。
(2)计奖办法(以平均分、优秀率、低分率三部分测算):
平均分奖:本次考试学科班平均-本次考试校平均+基准校平均-基准班平均=X,本学科增值=X×10元。
优秀率:本次考试班级优秀人数-班级基准优秀率人数=Y,本学科增值=Y×10元(以年级组总分名次确定,同一班级各学科增值数相同)。
低分率:班级基准低分率人数-本次考试班级低分率人数=Z,本学科增值=Z×10元(以年级组总分名次确定,同一班级各学科增值数相同)。
说明:
① 初一第一学期期中按标准发放,期末以期中考试为基准,第二学期以第一学期期中期末成绩为基准,初二以初一时的二次期未成绩为基准,初三以初二时的二次期未成绩为基准。
其中八、九年级物理、化学第一次分别以初一、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数学成绩为参照基准,以后每次考试以前一次考试成绩为基准。
② 优秀率、低分率总数分别为年级总人数的40﹪和15﹪,且保持比例不变。有学生转出平均分、优秀率人数、低分率人数均应重算。
③ 转入学生不计在内。
④ 其他学科按相应比例确定(即7元、5元、4元、3元)
如同一年级仅2个教师任教,某教师某班平均成绩年级第一名,且其余班级不是最后一名奖50元;如同一年级3个教师任教,某教师某班平均成绩为年级第一名或第二名,且其余班级不是最后一名奖50元或30元。
3、毕业班考核奖:
(1)班级成果奖:
a、计奖项目:提前录取前黄高中实验班5000元/生,达前黄统招线奖4000元/生,录取前黄分配名额奖800元/生,达横林统招线奖500元/生,进全区前60%奖150元/生,班级高分学生每增1人奖1500元,班级低分学生每减1人奖1000元。(指参加中考学生。)
体育特长生录取:前黄800元/生,奔牛、武高480元/生,横林320元/生,其他200元/生。
注:高分学生增加指进入中考区前30% 的学生超过核定到班的年级前6%的学生数,低分学生减少指中考385分以下人数低于核定到班的年级倒数15%学生数,以初二两次期末考试和初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为核算基础。
b、班级间分配办法:达前黄统招线、高分学生增加和低分学生减少三项奖金直接计入本班;其余奖项50﹪计入本班,剩余50﹪平均分配到各班。
c、任课教师参加任教班级奖金分配,按以下系数计算:语数外各1、物0.7、化0.65、政史各0.4、体育0.2。
(2)备课组优秀成果奖(以语、数、外为例,其余学科按前述系数发放)
a、与区平均相差2分以内,奖励200元/班;体育0.1分 时,奖励100元/班。相差1分以内,奖励300元/班;体育0.05分,奖励150元/班。
b、学科平均分达上区平均时,奖励600元/班;超过区平均时,每超过1分,另 加奖200元/班,依次类推。体育达或超区平均时,奖励200元/班。
若校平均未达区平均而教师所教班级总平均达区平均,奖该教师300元。
(3)若在初中教育质量评估中获一、二、三等奖和进步奖时,语数外教师得1500元/班、1200元/班、1000元/班、800元/班,其余学科按(1) c中系数计发(不足其余教职工共享数时补足)。其余教职工分别共享每人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4)中考校单科平均达片第一、二名时,分别奖语、数、英教师300元/班、200元/班,其余学科按 (1)c中系数计发。
注:班主任另发任职班级奖金总额的6﹪,不计入总成果奖。
(六)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
1、教育教学论文类:
(1)获奖论文(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会组织的论文竞赛、年会论文)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校级 |
80元 |
60元 |
50元 |
|
区级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
市级 |
500元 |
300元 |
200元 |
|
省及以上 |
600元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2)发表论文:
a、比照同级别获奖论文二等奖标准发放。
b、由校负责部门查询“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审核。
注: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或发表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
2、教育教学竞赛类:
(1)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等(同一堂评优课以最高荣誉为准,不重复计奖)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校级 |
150元 |
120元 |
80元 |
区级 |
800元 |
300元 |
200元 |
市级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省及以上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2)优秀教案、教学设计、课件、网页制作、教育反思、自制实验、说课、教学案例等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校级 |
60元 |
50元 |
30元 |
区级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市级 |
400元 |
300元 |
200元 |
省级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注:每人每学年教育教学论文类、竞赛类奖金合计上限为1500元。
3、课题类
(1)课题结题
校级 600元 区级2000元 市级3000元 省级4000元
(2)课题获奖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区级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市级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省级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注:(1)和(2)同时兼得。
4、竞赛辅导类(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项竞赛活动,奖辅导教师):
(1)现场作文大赛,书法、美术比赛,学生信息技术比赛(电子报刊,电脑绘画等)、演讲比赛、读书征文等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区级 |
80元 |
50元 |
30元 |
市级 |
100元 |
80元 |
50元 |
省级 |
200元 |
100元 |
80元 |
省以上 |
300元 |
|
|
(2)学生发表于报章杂志的习作指导
区级 30元 市级 50元 省级 60元 国家级80元
(3)DV大赛、“三独”比赛、中小学生短剧表演、英语电视口语比赛等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区级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市级 |
300元 |
200元 |
150元 |
省级 |
400元 |
300元 |
200元 |
省以上 |
500元 |
|
|
(4)省“金钥匙”科技竞赛辅导员奖:区级200元 省级300元
(5)区级“三模”科技竞赛团体奖
获奖名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奖 励 |
2000元 |
1500元 |
800元 |
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另定
(6)上级组织的其它劳技、科技比赛等
区一等奖100元 二等奖80元 三等奖50元
市一等奖150元 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80元
(7)“最美古诗词赏读大赛”、“童谣传唱、经典诵读大赛”辅导奖(团队)
区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800元 三等奖500元
市级比赛同等级别获奖加200元,不重复发奖。
(以后新增设的奖项作相应参考)
注:每人每学年竞赛辅导类奖金合计上限为1500元。
5、荣誉类:
(1)教学、学术类:
a、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即在获得市、区级“五级梯队”学术荣誉当年奖励。
级别 |
特后 |
学带 |
骨干 |
能手 |
新秀 |
市级 |
2000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500元 |
区级 |
|
800元 |
500元 |
|
|
校级 |
|
|
200元 |
|
|
b、在获得市、区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学术荣誉当年奖励
市级2000元 区级 1500元
c、区现代教育技术先进个人200元。
d、区教科研先进个人200元。
e、校级“优秀备课组、教研组”奖励300元/人。(考核办法另附)
(2)其它荣誉:
区级100元,市级及以上200元。
注:除学术荣誉(a)(b)外,凡上级已发奖金的,学校不再发放。
▲奖励申报、审核和发放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必须按时填写并上交《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审批表》及支撑材料,逾期不报的作自动放弃。
2、教务处审核《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审批表》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室审批。
3、校长室审定并批准成果奖金数额,交会计室造表并于年终统一发放。
4、如有本方案未列奖项,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七)竞技体育比赛奖,设教练员奖、运动员奖和相关费用报销补贴三个项目。
1、教练员奖:
(1)参加武进区球类比赛奖:
a、基本奖:组队参赛,发基本奖500元;
b、名次奖:每超一个队,奖励200元,如果获第一名再加奖300元,获第二名加奖200元,获第三名再加奖100元。
C、节假日训练50元/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注:同年参加常州市比赛的,在武进区名次上高套二名,不重复发奖;
(2)参加武进区田径比赛奖:
按运动队名次发放奖金,标准如下表:
名次 |
奖金额 |
1名 |
12000元 |
2、3名 |
9000元 |
4、5名 |
8000元 |
6-8名 |
7000元 |
9-12名 |
6000元 |
13-15名 |
5000元 |
16-20名 |
4500元 |
21-30名 |
4000元 |
31-38名 |
3500元 |
注1:同年参加常州市田径赛的,在武进区名次上高套二名,不重复发奖;
注2:本奖金由主教练和教练共得,由主教练提出分配办法并造表,经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3)参加武进区冬锻三项奖:
以每项名次设奖,跳绳、踢毽1-2名500元,,3 -5名300元,,6 -8名200元;长跑1-5名500元,,6 -10名300元,,11名及后200元;不得名次时发参赛奖100元。
注:同年度参加市比赛:同名次加200元,不重复发奖。
(4)参加常州市各项联赛同上。
(5)新增项目另定。
2、运动员奖:
(1)田径队:团体总分列区1-10名时20元/分/生, 11名及后15元/分/生(集体项目奖金折半后)
(2)冬锻三项:第1名100元/生,2-8名60元;9名及后50元/生,不得名次时发参赛奖30元/生。
(3)其他队:1-4名200元/生,5-9名100元/生,10-15名60元/生;16名及后50元/生。
注1:运动员奖由主教练造表、教务处审核,校长室审批后由队长到财务处领取;注2:除田径队外,其他运动队教师奖由教务处造表后,由主教练到财务处领取。
3、相关费用补贴报销:
运动员集中训练冷饮补贴5元/生/次。
下列费用由学校统一报销:
(1)竞赛往返车旅费。如需学校安排车辆接送的,报分管校长指派或解决;
(2)运动员参赛费。由分管校长确定标准后按实报销,不再另发放伙食补贴;
(3)发生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由分管校长酌情解决。
4、说明
(1)训练和竞赛项目由学校确定,未经学校同意的参赛项目不在此奖励范围。
(2)运动队原则上每年整顿重组一次,每位教师一般只带一个队。
(3)教练员保持相对稳定,但因训练不力、多次参赛不出成绩的教练员替换后不再担任教练工作。
(4)田径队可设主教练和教练各1人,其余队均只设主教练1人,教练员、运动队组队和参赛名单报分管校长同意后由教务处备案。
(5)运动队集训方式分平时训练和暑假集中训练二种,平时训练包括课外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和赛前的强化训练三部分,由主教练实施,训练计划交教务处;
暑假集中训练时间为田径单项40天,田径集体项目10天,其他运动队酌定,
由体育教研组长将日期和各队运动员、教练员名单上报总务处和教务处。
(6)为便于及时结算,请各队在竞赛结束后将比赛秩序册交教务处负责人。
六、扣发因素:
1、长病假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的50%计发。
2、教师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有有偿家教、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情节的,视情节轻重,扣发本人考核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50%。
3、每年病事假10天以内(含10天),扣每天50元;10天以上到30天,扣每天70元;30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100元;旷职半天扣200元、一天扣400元。病、事假的请假手续,按武进区教育局2015年文件精神执行。
七、上述奖励和扣发项目未注明考核标准的,考核办法另发。
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