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科研>>科研活动>>文章内容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   点击:   来源:   作者:张美红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经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开展2015年度区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校在2015年至20161月底通过结题鉴定的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江苏省教学教研课题、常州市规划课题和区级教科研课题。

二、评选条件

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过程扎实,取得较好成果和实践成效,在结题鉴定时获得好评。必须具有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与课题主题直接相关的、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论文评比区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校本课程的教材(或完整的教学材料)等其它显著的实践成果。

三、评选办法

课题组自主申报,所在学校审核,我室组织人员根据上报材料和结题鉴定组评价意见,评选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

四、申报材料

凡申报优秀成果评选的课题,必须提交下述材料:

1.《武进区2015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份。其中1份与下列材料一起装订。

2.研究报告1份。

3.研究成果目录。研究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校本课程、评优课获奖情况等,必须是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研究期限内、在研究过程中产生、与课题主题直接相关的,必须真实、详细、分类填写。论文必须写明时间、刊物名称或评比组织单位。

4.主要成果材料。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评比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论文选34篇,发表论文提交杂志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文章、版权信息页),获奖论文提交论文文本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校本课程的教材或完整的教学材料;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一本,其他材料不必报送。

请各校及时通知有关课题组,积极对照条件参加评选活动。凡参与评选的课题,务请于318(周五)前将材料报到我室资料室蒋建凡处,我室将于3月下旬组织人员评选。

常州市武进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教研室

201631

 
附件: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43号    邮编:213104    电话:0519-88799198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