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本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学校和教师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类别。基础教育类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类含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类含普通高等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可根据其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类别的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数量
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市教育局分配我区名额为基础教育类成果奖总数不超过10项、职业教育类成果奖总数不超过5项。在各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聘请区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上一级评审。
三、申报要求
1.各校认真梳理近年来学校和教师在研究与实践中取得的突出教学成果,按照《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
2.申报人于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8007办公室,逾期不予补报。
报送材料包括:
⑴《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稿一式2份)。
⑵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专著1本、论文代表作1篇,或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的教材、课件等。
联系人:钱新建;联系电话:86****31。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报表填写要求
附件3.《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