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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初级中学教师师德公约
发布时间:2018-01-10   点击:   来源:   作者:戈颖娟

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教师师德公约

一、热爱教育是师德的灵魂。  

1、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诸如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者,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学校声誉的言行,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  

3、教师不得敷衍塞责,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停课;不得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比例实行师德量化扣除当月质量责任奖,并影响年终奖发放。 

4、教师注重专业发展和提升,不论年龄大小,始终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教育教学工作。 

二、热爱学生是师德的基本要求。  

1 、不管学生的家庭、社会背景、经济条件, 以及学生本人的品行、学业、智力、身体、性格如何, 对每一位学生都应倾注爱心, 一视同仁。  

2 、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 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  

3 、坚持正面教育, 不偏爱学生, 不歧视学生, 不简单粗暴对待学生, 不讽刺、不挖苦、不侮辱学生,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如罚跪、罚自己打自己、罚抄写作业、拉出教室外等)。  

4、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 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5 、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有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学生处在险情或者急重病之中, 以及处于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事故时, 现场教师应主动迅速采取措施, 救护学生, 排除险情, 制止事故的发生, 实行首视责任制。  

8、发现学生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都应主动教育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学校教导处。  

三、热爱学校是每一位教师的义务。  

( ) 关心学校, 提出学校改进工作的建议。  

1、自觉宣传、维护学校的形象, 对外不散布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言论, 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 努力为学校增添荣誉。  

2、关心学校, 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推进学校向前发展。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 按时上班, 工作到位。  

1、按工作作息时间表和有关要求上班,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主动负责, 讲求实效, 提高工作质量, 完成学校和年级组、教研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3、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或走廊上高声谈笑, 非工作原因不随意离开办公室串门或做私事。严禁在办公室打扑克、麻将、下棋以及网络游戏。  

4、值日教师应按时到位,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学生安全。  

四、为人师表是师德的核心  

1、讲究卫生, 处处做学生表率,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  

2、维护教师形象。衣着整洁端庄,与教师职业相称;上班期间,在校园内不穿拖鞋, 在非体育运动状态下不得穿背心。  

3、进入校园不得吸烟,自觉维护办公室环境。  

4、同事之间有意见, 不吵不骂, 不背后议论, 不搬弄是非, 通过正常途径交谈解决。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 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5、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家长索取钱财物品。  

   

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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