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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点击:   来源:   作者:张美红

关于组织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4号)及市《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教育研究成果,指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教辅类材料等。

如围绕某研究主题以论文、著作或报告等系列成果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各成果须紧扣研究主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度。

参评成果完成时间须为201611日至20171231日。

教育研究成果奖成果完成人为常州市武进区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上述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具体条件按照《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向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并由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成果及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按规定时间向教师发展中心申报。

2.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分配的名额组织遴选及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择优上报。

三、有关要求

1.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包括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根据常州市相关要求,我区此次组织推荐的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为教育研究成果奖。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该类更高一级奖项。

2.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3.研究成果按申报人单位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择优集中申报。

四、材料要求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附件2)。

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附件3)。

3.《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附件5)。

4.申报成果一式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涉密成果需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

5.相关表格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2018331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武进教师发展中心8009室,并将《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j****kb@163***。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6****70

附件:

  1.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

  2.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

  4.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填表说明

  5.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

2018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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