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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初与常大、区检察院共商法治教育合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8-03-14   点击:   来源:   作者:翟丽群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普法教育的主要对象,学校是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3月13日下午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康健、未检科科长许榴琴和常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婷一起来到洛阳初级中学,与洛初校领导共同探索校园法治教育合作的新模式

洛初校长陆卫刚对杨检察长和陈书记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洛初第一会议室,三方就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实效性和当前校园法治教育的瓶颈展开讨论,相互交流介绍各自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优势和不足。杨检察长和陈书记充分肯定了洛初对校园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勇于探索创新的精神,表示愿意加强交流合作,资源互补,形成法制教育共建共育单位,并初步形成派遣法学研究生宣讲团进课堂、洛初学子旁听庭审等合作方法。

座谈结束后,陆校长陪同共建单位的领导参观校园,并在洛初的友谊林一起栽种樱花,留影纪念。

携手法学界、司法界共同研究校园法制教育面对的共同问题和探索新的教育合作模式,不仅为洛初的法治校园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优质的师资,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法律进校园”活动,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的有力措施。

(洛初供稿;图\文:翟丽群 审核:陆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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