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市《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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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毛卫国
常教人〔2018〕46号
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良好氛围,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苏教师〔2018〕23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科室)、明确专门人员,抓好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校于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2.2018年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情况汇总表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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