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首届“十佳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武进区教育局拟将以“和谐家庭、精彩人生”为主题,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首届“十佳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夫妻双方在武进区教育系统工作五年以上且婚龄五年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维护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廉洁自律。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优良的学科素养以及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同时任教班级学生的满意度较高。
4.夫妻恩爱,孝敬父母,家庭和谐。
(二)加权条件
夫妻双方各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区级或以上行政“嘉奖”(考核“优秀”)1次。
2.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获得区级或以上表彰奖励。
3.所带班级或学生集体获得区级表彰奖励2次或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1次。
4.坚持教育教学一线,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事迹特别感人,深受师生爱戴。
5.家庭先进事迹被区级或以上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过。
三、评选奖励方法
1.以校(园)为单位,每单位可推选一对夫妻参加评选,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推荐为主。
2.“十佳模范佳侣”推荐表(见附件)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必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及家庭合照一张。
3.区教育局妇联、区教育工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进行评议、审核后,报请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后发文公示。
4.本次活动,区教育系统将择优评选“模范佳侣”十对。区教育局妇联、区教育工会将于2019年“三八”节期间,对武进区教育系统首届“十佳模范佳侣”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请各校(园)于1月22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局党政办9006室,同时将电子稿(文件名:女方单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97****50@qq***。
联系人:胡丹丹,联系电话:86****74。
附件:武进区教育系统首届“十佳模范佳侣”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武进区教育系统首届“十佳模范佳侣”推荐表
姓名 |
教龄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
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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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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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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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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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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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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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其他成员:子女 人,父母 人,其他 人,共 人。 |
婚龄 |
年 | |||||
主要事迹(近五年荣誉称号及获奖情况,详细事迹请另纸附后) | |||||||
妻子: | |||||||
丈夫: | |||||||
单位推荐词(300字左右): (盖章) 年 月 日 | |||||||
局妇联、教育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