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洛阳初级中学工会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会,全校教师参加了选举大会,会议选举并产生了洛阳初中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根据《工会章程》的要求,每届工会委员会任期3-5年。我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已经5年。本学期期中考试后,党支部部署了我校召开第二届教代会暨工会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成立了以支部书记陆卫刚同志为组长、以第一届工会委员为组员的筹备工作小组,负责大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一、代表人数
1、目前我校共有在编教职工108人(包括备案制教师。其中女职工68人)。按《工会章程》,超过100人的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的比例是30%左右,经党政工联席会议商定,本次选举教代会代表共36人。
2、教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行政领导、教师、职工,其中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根据我校教职工男女性别比例,女代表要占教代会代表的一定比例。
3、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为当选代表,不占名额,但要和其他教职工一起参加选举。
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行政领导,可作为列席代表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代表条件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备案制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办事公道。
4、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大局观念,有参政议事的能力,关心、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正确代表群众的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6、身体健康。
三、产生办法及工作程序
(一)产生办法:由各工会小组民主推荐和领导小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由各工会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
2、资格审查:代表资格由审查小组负责审查。主要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符合分配代表的结构和比例。然后,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正式代表名单。
3、张榜公布:今天统计好以后,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正式代表名单,立即张榜公布。
本次选举工作共10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等监督、统计工作。我们把参与选举的教职工的选票分成三组,每组3名工作经提议和教师举手表决,由以下10位老师担任:张峰、陆洪涛、顾明峰、虞舜弘、虞戌、陆立新、陈波、王卫金、秦华新、倪翔。并由秦华新老师担任总监票人。
最后,通过全体教师民主投票的方式选举并产生了洛阳初中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撰稿:戈颖娟 摄影:戈颖娟 审核:顾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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