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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3   点击:   来源:   作者:毛卫国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

武教督委办〔2019〕5号

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教基〔20197号)《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督查方案》(苏教督委办〔201912号)《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9 13号)等省市文件精神,近期省市区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下大决心,立硬规矩,动真碰硬,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的违规办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本校集中整治违规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细化治理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治理措施,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实施方案于715日前发基教科邮箱12****28@qq***,联系人:俞振蔚。联系电话:67****16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校园网、公示栏、社会媒体等途径,向家长、社会宣传规范办学行为。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浓郁舆论氛围。

4.积极准备,接受督查。区教育局将于近期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督查,各校要压实责任,做好督查准备工作,接受督查(台账要求请见附件2)。省市将于7月中旬至我区进行督查。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附件2:台账准备要求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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