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我身边”征文获奖作品
国之重器
武进区洛阳初中八(1)陈天浩
国之重器,当为法也;民之利器,乃民法也。民法典之立,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地位举足轻重。
能够被命名为法典的法律,都有三个显著的特征:首先,此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次,立法体系庞大,法律制度规模大,法律条文众多;第三,立法者要突出该法的体系性,强调立法的逻辑和规律。
民法典,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的法典。民法典规范了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到社会成员从出生到离世方方面面的内容,也涉及到他们从事社会活动的时时刻刻,民法典的定名是对民法作为国家治理和基本遵循和依靠的充分肯定。民法典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的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律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方面平等保护的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典。
在国际上,除了中国之外,法国、德国、希腊、丹麦、瑞士等国也拥有民法典。其中,《法国民法典》较为出名,又被称为《拿 破仑法典》,这部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法典,世人称其为19世纪风车水墨的代表,它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推动资本主义的发展。我国近代史被称为屈辱史的原因正是封建的君主专制制度对抗不了西方列强的资本主义制度。
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未成年人用父母的手机偷偷地给网络主播打赏,这钱,可退?别人捡走了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能轻易归还?在民法典中,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顺利解决。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必将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问题。例如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新的技术、新的产业新的工作方式、新的生活方式不断创新,在实践基础上推动了民法典的不断完善。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过程中,尤其需要每一位公民参与其中,共同努力,才能维护好民法典,创造一个更好的中国!
民法典在我身边
八11 周妙语
“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看着小区门口的民法典标语横幅,撇了撇嘴。民法典和我们这些平民小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吗?
我蹦蹦跳跳地走进小区,转眼就把民法典这事儿忘了个干净。刚进去就见许多人围成一个圈,脸上带着同情和怜悯的神色指指点点,捂着嘴窃窃私语。我好奇地推开人群,小心翼翼地钻进去。那个场面让我毕生难忘:我家的小猫白白躺的地上,她雪白的毛发上站了星星点点的血液,地上流着一摊鲜红。不远处还滚我这一瓶没喝完的矿泉水。我赶紧四处望了望。果然,哥哥正在旁边打着电话。
哥哥看见了,向我招了招手。我瞬间红了眼,带着哭腔问:“到底发生了什么?白白怎么躺在了地上?”哥哥挂掉电话,轻轻揉了一下太阳穴,轻声对我说:“有人高空抛物,正巧砸在了正在晒太阳的白白上。别担心,我已经报警了。还好有民法典不然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我什么也听不进去,只是流着眼泪看着可怜的白白躺在地上。
“滴嘟!滴嘟!”不一会儿,警车到了。从警车中走出两位高大的警察,他们走到我哥面前:“请问是您报的案吗?”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本本子和一支笔,一边问一边记录。哥哥握了握两位警官的手:“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下午我领着我们家猫出来散步,我坐在长椅上休息,我家猫就在我前面躺下晒太阳。谁知,过了一会儿,有人竟从楼上甩下来个矿泉水瓶。接下来就是你们来看到的那样。猫就躺在那儿呢。”“那您知道是哪栋楼哪层吗?”警察继续问。我哥耸了耸肩,无奈的指了指我们面前的大楼:“就知道是这一楼,但不知道是哪层”警察点了点头:“好的。根据今年新发布的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时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确定具体侵权人,则由那个人承担全部责赔偿。若无法确定,除却能够证明那个时间不在现场的人。其余所有建筑物拥有人承担责任。”哥哥连忙点头称是:“是呀!要不是这新出的民法典,我还不知道上哪儿维权去呢!”哥哥的语气里满是感激。“是的。请您稍等调查结果,等我们有消息了再联系您。”说完就走进了那栋楼里。
哥哥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拍了拍我的头,已经感叹道:“新出的民法典可真有效。到底权益还是攥在了老百姓的手里。”我迷迷糊糊的点了点,心中有了点理解:民法典一直在我们身边,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
过了两天,哥哥收到了电话。“您好,高空有了调查结果。”原来是有一家的小孩图方便把矿泉水瓶从窗户里扔了下来,可是他图方便的行为却伤害了一条生命。
接着那家人又带着他们家的小孩亲自给我们赔礼道歉,并提供了赔偿。
民法典在我们身边保护我们帮助我们。这是我对民法典最重要的理解。
仰望星空 与法相伴
有这样一段话一直铭刻在我心中:“人,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要经常性地思考,我在做什么,我做得怎样,我要成为怎样的人?”相信对这个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但我认为在每个答案的背后都有一个基点,那就是首先要做一个有教养、遵纪守法的文明人。
也许很多同学会觉得法律对于身处校园的我们来说,似乎还是那么遥远;也许很多同学会觉得我们一直都没有做过什么违反法律的事;也许还有很多同学想要知道,究竟为什么我们要遵纪守法?
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即使是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并不是只有平和与温馨,偶尔也会出现不和谐的现象: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拆他人信件,出言不逊中伤他人时;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桌椅,为了一些小事打架斗殴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敲诈勒索时……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为,也许会导致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罪名。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奔向小康未来,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公民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同样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
大千世界五光十色,社会生活丰富多彩。优美整洁的校园,书声琅琅;如诗如画的公园,游人如织;欢声笑语的广场,气氛祥和;川流不息的公路,尽然有序……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法律和规则。诚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心存侥幸,必然不幸!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个从事审判工作者的法官是怎么说的。这位法官16年中判过631个犯罪的青年,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学生,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某个同学告诉他,有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件工具房里。这学生就说,那咱们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问他为什么偷,他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在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抢劫罪的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青少年都会这样想自己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自己的,为什么自己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同学们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观念造成的。
我曾在网络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视频:某日晚,广州一名仅16岁的青少年手持水果刀在路边连续砍伤3人,伤者被送到医院后,其中一名妇女因伤势过重而死亡。在警察抓捕他归案后,审讯结果却出人意料:该青少年既不为名,也不为利,只是说玩枪战游戏时间长了,想尝试一下真人的感觉,寻找一下刺激!多么简单的一个理由,多么无知的一个理由,多么荒唐的一个理由!而就是这样一个理由却导致了如此悲剧,与此同时,这位少年的大好青春从此也将黯然消逝。可见,法律意识的薄弱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你爸是李刚!法不容私,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古有戚继光罚舅,曹操割发代首,孙武练兵杀妃,因为知道,所以守法;有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因为需要,所以用法!在这个一天一天走向现代化、走向法制化的国度里,我们时刻都有可能与法律迎面相遇,我们必须正视并且尊重法律的力量,必须别无选择地面对法律,必须让法律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就是其中美好社会的表述之一。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道德与法则。”教育心理学中有一句经典的名言:“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古人也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从点滴做起,亲近和学习《民法典》,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守法的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做新时代合格的建设者,让“法律限我行,法律伴我行,法律助我行”!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八(2)班 顾涵涛
指导教师: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