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2020年 9月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
展“私车公养”、挂证取酬和违规借贷三类问题专项整治的
通知》,经排查,发现教育系统个别教职员工确实存在挂证、
挂证取酬行为。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规范职称、职业资
格证书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有
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动申报,及时报备
1.规范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的情形为党的十八大
以来,各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各职能部门、各行业、
各专业领域取得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挂靠至非本人所在
单位及获取挂证报酬的行为。
2.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若考取、持有相关职称、职
业资格证书,应主动及时向本单位申报、报备。
二、遵规守纪,即知即改
1.无论是否取得报酬,只要将本人的职称、职业资格
证书提供给非本人所在单位使用的行为均为加强规范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的内容[其中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如工程师、主治医师等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国家人社
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7〕68号)中规定的 140项职业资格,如律师、造价工
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药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
师等]。
2.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将本人
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给非本人所在单位使用。若仍存
在挂证、挂证取酬行为,应主动报告,主动纠正违规违纪违
法行为,不得心存侥幸,刻意隐瞒。
三、加强教育,严格管理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规范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条
款,加强对教职员工所持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并举
一反三,主动查找在落实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等方面存在的
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长效管理。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1年 8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