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过去的2023—2024学年度,我校女教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涌现出了不少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展示我校女性教育工作者的时代风采,展现她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全校教职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我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五一巾帼标兵岗”、 “五一巾帼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洛阳初中的女教职工集体和个人。
(二)名额:拟评选表彰“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五一巾帼标兵”3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五一巾帼标兵岗”推荐评选条件
以各基层工会小组办公室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与“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在教学教改和科研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开拓、争创一流,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显著业绩,女职工组织要在各项工作中有创新、有发展、有特点。
(二)“五一巾帼标兵”推荐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教职工岗位建功、“创新创业创意”素质提升活动;
2.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精通本职工作,创新精神强,工作成绩突出,是本校(单位)的教育教学管理骨干,群众基础良好。
3.爱岗敬业、努力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或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女教职工。
三、推荐评选原则及办法
(一)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经过层层推荐,严格把关,逐级审核。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经学校工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公示期为3至5天)。
(二)各工会小组认真对照评选表彰条件进行推荐上报,学校工会将组织评选出1个“五一巾帼标兵岗”和3名“五一巾帼标兵”。
(三)学校工会将对评选出来的 “五一巾帼标兵岗”、 “五一巾帼标兵”进行表彰宣传。
四、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工会小组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考核者的德、能、勤、绩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将事迹最突出最优秀的集体或个人推荐参加评选。
(二)报学校工会材料:
1. 填写2024年洛阳初中 “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
推荐表(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
2.工作图片2张,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事迹简介(3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三号仿宋字体编排,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推荐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洛阳初级中学工会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