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青春 向阳而生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20日下午三点半,我校特邀常州市武进高新区人民法院张照青法官助理走进校园,以“法护青春 向阳而生”为主题,为七八年级全体学生带来一场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活动围绕人身权利与财产权益、校园法律案例警示、网络与性侵案例分析三大主题展开,并在讲座中加入了法治知识竞赛,现场气氛热烈,学生反响强烈。
第一篇章:明晰权利边界,筑牢法治根基
讲座伊始,张法官从学生日常生活中容易忽视的法律问题切入,系统讲解了人身权利与财产权益两大核心内容。张法官指出,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等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起侮辱性外号、偷拍他人照片发到网上、未经同意翻看他人日记,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
在财产权益方面,法官结合青少年常见的“借物不还”“损毁他人物品”等情形,详细阐释了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的界限。法官特别强调:“年满14周岁,就要对部分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就要对一切犯罪行为负责。”这一提醒让在场学生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并非“法外之地”。
第二篇章:以案释法,敲响校园安全警钟
在“校园法治案例警示”环节,法官选取了近年来发生在校园内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理。
案例一:两名初中生因篮球场上的口角引发肢体冲突,一方推搡致对方倒地后脑着地,造成轻伤一级。推人学生年满14周岁,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其家长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2万元。
案例二:某校多名女生围殴同学并拍摄视频传播,其中一名“望风”并转发视频的女生虽未动手,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缓刑。
案例三:一名初三学生多次向低年级学生索要“保护费”,每次几十至一百元不等,因多次实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张法官告诫同学们:“一拳下去,可能是刑事犯罪加巨额赔偿;一次围观起哄,可能成为共同犯罪的帮凶。”真实的案例、沉痛的教训,让现场学生深受触动。
第三篇章:以赛促学,知识竞赛掀起高潮
讲座结束时,活动进入法治知识竞赛环节。张法官围绕人身权利、校园欺凌、网络防范、法律责任等内容设置了几道法治知识竞赛题,同学们积极参与回答,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活动是学校“法治进校园”系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法官专业讲解、真实案例警示、互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学生们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在鲜活的案例中感受法律威严。学校将继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创新法治教育形式,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学生血脉,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洛初供稿 撰稿:薛园 照片:薛园 审核:翟丽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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